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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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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9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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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温政发[2012]10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温政发〔2012〕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信用温州”建设,深入实施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和“信用浙江”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入实施《温州市建设现代社会信用体系规划方案》,坚持贯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领域,以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工程,以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惩”的社会信用机制为核心内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激发温州的发展活力和竞争优势,助推“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温州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统筹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分阶段稳妥推进。(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过程中,要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把重点推进和一般建设结合起来,以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进而形成行之有效的社会信用制度。(三)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一方面由政府推动,建立和完善信用政策和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依法照章建立开放的征信体系,培育有序的信用市场。(四)统一标准,融合中外。在国家信息化标准的框架下,探索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和信用报告标准文本,逐步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标准设计要结合我市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有战略性和前瞻性,便于与国际和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系统的接轨融合。三、工作目标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至2015年底基本建立接轨国际、体现温州特色、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信息实现全面融合,信用应用领域实现全面突破,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升,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一)至2013年底,企业、个人联合征信平台进一步完善并有序运转,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库覆盖率达90%以上,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库城镇居民覆盖率达60%以上,信用信息应用制度、办法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所突破,全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二)至2015年底,基本形成比较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库覆盖率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库城镇居民覆盖率均达99%以上,信用服务业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守信得益、失信受惩”的社会信用机制有效运行,诚信成为人们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四、主要任务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构建一个机制,建设两大平台,培育三大主体,围绕四个领域,推进八大工程”,即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企业和个人两个联合征信平台,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的信用意识,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八大专项工程建设。(一)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在行政、市场、社会、司法等方面出台政策和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受到褒奖,失信者受到惩罚,使政策向诚实守信者倾斜,让失信者付出相应的交易成本。。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罚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明确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政策享受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发展改革、金融、财政、环保、建设、商务、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和领域,广泛应用各类信用产品,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制订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形成市场性惩戒。主要是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比如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审批过程中给予便利,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从严把关;在建设项目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物业管理招标中,企业的诚信记录列入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或者在评标办法中设定诚信分值;通过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估,区分出不同信用等级,有关部门可根据信用等级作出优惠、给予便利或者严格限制、不予许可。。利用社会媒体和网络资源,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用反面案例来产生社会震慑力,引起全社会的道德谴责,有效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开展“道德模范”、“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等诚信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运用新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对违法失信行为,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主要是依法追究严重失信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并建立与失信惩戒要求相适应的司法配套体系,如社区服务、社区矫正等。(二)建设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技术运转中心和服务平台。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构建市一级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征集、整合工商、质监、社保等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反映企业和个人综合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并形成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提供基础信息支撑。本着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加强与人行征信系统、省联合征信系统、各:..县(市、区)征信平台等系统的互通和对接。争取央行的支持,在温州设立征信分中心,以进一步促进金融领域信用信息和地方政府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的利用。(三)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的信用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全社会信用文化和诚信意识,全面提升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普遍信任”的社会关系。。通过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全面加强公务员信用教育,通过举办信用知识讲座、培训以及党校学****等形式,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公务员进行信用知识学****收集记录公务员信用信息,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构建公务员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引导教育各类企业遵循“不制售假冒伪劣,不欺诈消费者,诚实缴纳税费,及时偿还贷款和债务,信守合同承诺条款,不拖欠职工工资”等合法经营基本行为规范,加强企业的诚信宣传和信用知识培训,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逐步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努力建立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以及社区、农村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力求诚信教育的具体化、通俗化、多样化,通过制定和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乡规民约、市民公约、学生守则等,开展“重合同、守信用”、“青年文明号”、“消费者信得过”、“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质量宣传日”、“诚信纳税日”、“建设金融安全区”等诚信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兴起守信用、树新风的热潮。在全社会普及信用教育,大力弘扬信用文化,提升信用道德,培育信用理念,使“诚实守信”根植于全市人民心中,为“信用温州”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府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1)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整、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政务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市府办)(2)深化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范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执法不力、执法违法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法制办)(3)加强公务员信用建设。开展公务员信用知识普及培训教育,积极试点实行公务员信用档案制度,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并将其作为公务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商务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以金融、流通、产品质量、税务、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深化商务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创造良好的商务环境。(4)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强化金融机构诚信意识,规范金融机构从业行为,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大力维护金融债权,打击恶意拖欠借款、逃废债、恶意骗保骗赔等行为。推进民间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增强民间借贷参与者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化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引导融资主体特别是法人实体进行民间融资备案登记,促进民间融资的“阳光化”和“规范化”,重建温州民间金融信用体系,加快恢复温州民间金融信心。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参与地方政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地方经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温州保监分局)(5)加强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查处经营失信行为,做好全市商品市场整治工作。加强合同监管,加快合同监管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有效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抓住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打击。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分类(等级)管理,促进进出口企业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温州海关)(6)加强产品质量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诚信度。构建产品质量预警机制,深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和出口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7)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核,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深入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和发布工作,加强分类管理。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缉,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增加企业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温州海关)(8)加强劳动保障领域信用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大力推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研究制定针对失信单位的重点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分类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9)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环保信用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政策,促进建立公平、正义的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人行)(10)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监督,集中力量开展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功能,提高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构建行政、司法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加强对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进出口活动中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温州海关),培育信用文化和信用道德。社会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加强诚信教育,大力培育信用文化和信用道德,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11)大力培育信用道德和信用文化。通过加强信用道德教育、挖掘优秀信用道德传统、树立信用道德模范、创建信用道德大环境等多种方式强化市场主体的道德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使讲道德、守信用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们的一种自觉追求。加强对温州信用文化的研究和挖掘,提炼温州城市信用精神,营造浓厚信用氛围,培育具有温州城市特色的信用文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市文广新局)(12)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以“8·8诚信日”等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活动,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全市人民道德素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宣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诚信美德,突出诚信规范的人伦价:..值、法理价值和经济价值,树立个人诚信价值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市人行)(13)加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加强公务员、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工程师、教师、医生、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信用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卫生局等),提高民主法治水平。推进司法公信是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从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司法廉洁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14)推进司法公正公开。依照司法公开原则,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便捷的公开服务,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促公信。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建立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机制。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办案”,强化执法监督,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15)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深化“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让社会成员普遍信任司法,自觉维护司法,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夯实群众基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五)着力推进八大专项工程。。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市一级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实现市级各部门间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目录,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建立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信用信息的精准、有效和安全。加强与人行征信系统、省联合征信系:..通、覆盖全市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有序开放。至2015年底,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库覆盖率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库城镇居民覆盖率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出台《温州市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信息试点方案》等有关政策,促进各部门在开展经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率先在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涉企财政补助和奖励、企业和个人评先评优、“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信贷、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建立综合信用评价标准,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和奖励,失信者受到制约和惩罚。对失信行为“黑名单”予以社会公示,对典型失信行为予以曝光,对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信用办,相关部门)。市有关部门要围绕金融体系、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商品流通、诚信纳税、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诚信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专项信用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内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促进重点领域诚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在组织内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全面提升企业诚信水平和行业整体公信力。开展行业规范化服务承诺活动,各行业主管单位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并予以公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大力促进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积极引入国内有资质、有品牌的评级机构。鼓励和引导本市民间资本进入信用市场,加强地方信用评级机构的孵化和培育。坚持遵循市场规律、政府适度扶持的原则,在政策、法律法规方面予以指导,培育和规范信用评级市场的发展,加强对信用评级市场的管理,提高信用评级行业的整体公信力。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重点建设工程、金融信贷及其他社会管理和经营活动中的应用。至2015年底,全市信用服务业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大力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程,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级、省级、国家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结合企业帮扶活动,加强对信用企业的培育,尤其是对实力雄厚、自主品牌、注重创新、规范经营的规模以上企业,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在财务管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着力提升企业诚信度,建设信用示范企业。到2015年培育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0家、信用管理先进企业500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加强对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及融资性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服务,防范系统性、交叉性风险,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建立地方严密高效灵敏的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结合实际设置统计监测预警指标。指导民间借贷规范运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金融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加快农村社会成员的信用档案建设,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电子化信用信息档案,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居、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发挥:..识。推动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乡镇企业,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支农资金、小额贷款和支农再贷款,给予信贷和利率优惠。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农办、温州保监分局)。加强诚信文化宣传,通过全民宣传、社区活动、课堂教育行业管理、舆论监督等方式大力弘扬中华诚信文化、宣传温州诚信精神,提高全市市民的诚信意识和道德素养。着重以每年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8·8诚信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宣传诚信文化,普及与老百姓切身生活相关的信用、法律知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社区,将诚实守信建设贯穿于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把诚信内容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的课程和职业技能培训中,使诚信价值观念深入人心。针对重点人群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针对行业进行诚信管理与舆论监督,使得失信者声誉扫地,处处受制。通过组织信用道德和信用文化课题研究,挖掘温州信用文化传统和内涵,提炼温州信用精神,助推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市人行、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温州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与市“信用温州”建设领导小组归并合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地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安排信用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需要,包括诚信宣传教育、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数据库日常维:..做好经费保障。(三)强化人员保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力量保障,配备专职人员,保障信用建设工作力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落实工作责任。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四)强化机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责,开拓创新,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到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中,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五)强化政策保障。在联合征信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信用市场培育、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各有关方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用建设的良好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办法,推进各地、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附件::温州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暨信用温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陈金彪副组长:葛益平朱忠明:..成员: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察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市农办(农业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团市委、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温州保监分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温州检验检疫局、温州海关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人行、市工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附件2:温州市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信息试点方案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带头示范作用,大力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如下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内容。通过发挥政府部门的带头示范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先评优、资金扶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加强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应用,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让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罚,使良好的信用成为企业和个人参与经济社会各项活动的“通行证”,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二、组织领导市“信用温州”建设领导小组为我市开展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信息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市信用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市信用办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研究,不断总结:..三、首批试点单位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团市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四、试点方法(一)市发改委依托我市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为试点单位开放查询窗口,使试点单位能方便地查询我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获取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信息;(二)各试点单位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各自制定应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办法和制度,在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先评优、资金扶持、日常监管等工作时提供参考,让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罚,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形成。(三)加强和规范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不断提高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推进与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人行征信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不断充实我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容。五、进度安排(一)准备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各试点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应用信用信息制度办法,落实专人负责。(二)实施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各试点单位落实相关制度,开展应用信用信息试点工作,并向市信用办反馈相关信息。(三)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市信用办、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办法,并逐步推广试点成果。六、工作要求:..(一)落实责任。试点单位应明确这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推进落实,并加强与市信用办、市信用信息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交流有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二)建立制度。试点单位应建立信用信息应用的相关制度,明确所需信息内容、应用范围、操作程序、评价办法,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信息管理责任制,保证信息安全。(三)加强对接。试点单位利用查询窗口,实现与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对接,并向市信用信息中心提出信息需求,明确数据项及其格式和更新周期,协商制定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归集,提高数据质量。(四)稳妥推进。各试点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本系统内选择部分市、县和基层单位开展试点,从不同层面探索经验,总结提升后进行全面推广。附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过程中,查询并应用企业信用信息。、评先评优等管理过程中,查询并应用个人信用信息。、财政资金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审2市财政局查和评标、涉企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应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通过收集投标人在招(市公共资源投标过程中的信用记录逐步建立投标人的信用数据管委办)库,并实现与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在开展企业综合评价、资金政策扶持等业务中3市经信委查询并应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案件侦查、打击犯罪过程中查询并应用企业4市公安局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完善现有以“商务、技术”为主的评标办法,建立资信(信用)、5市住建委商务、技术的综合评标办法,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工程招投标与企业诚信评价相结合。在环保许可、环境执法、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等6市环保局工作中,查询并应用企业信用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凭许可审批部门7市工商局的吊销、撤销等企业信用信息和及相关文件予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