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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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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6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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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修复目标,决定是否需要开展补充性修复。第二十六条省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业具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力的机构、人员、专家在鉴定评估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存在违规收取高额费用、无故拖延鉴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委托、与有关人员串通违规开展鉴定等不良执业行为,或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行为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