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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相对性的突破与保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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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相对性的突破与保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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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效劳平台〔〕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债权相对性的突破与保存【摘要】债的相对性作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条重要原那么,仍然在民法体系中起着支柱性的作用。债权相对性理论的例外,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兼顾公平、衡平利益。要在坚持债的相对性原那么的同时,适应现代交易的需要,从法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出发,对债的相对性做出新的突破与开展,并且将这种突破与开展体系化、制度化。【关键词】债权相对性突破保存实质正义债权相对性的含义债权是当事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与物权相比,债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债权是相对权。罗马法时代,人们就认为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锁〞,即债的关系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起源于罗马法的债权相对性原那么一直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原那么,表现在:第一,特定的债只对特定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第二,只有债的一方当事人能够且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特定债的请求或提起诉讼;第三,债的特定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债权,也不承担债务与责任。债的特定性根植于民法的平等性,因为只有平等的主体才有可能在意思自治的条件下,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平等性决定了债权必须具有相对性。因此,在极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债权相对性一直是债权一项不可撼动的根本原那么。然而,伴随着社会的开展与进步,人际关系日趋复杂,债权相对性尤其是合同相对性在实践中不考虑当事人之间因经济实力和地位的差异所造成的经济强制问题,从而产生了许多不公正的现象。为了实现法的实质公平,实务中出现了一些突破债权相对性的具体制度。突破债权相对性的表现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两种债的保全制度。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代位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就可以行使,无需与债务人协商。?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也是法律赋予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的一种保全自己债权的实体权利,不同的是,代位权指向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不作为,而撤销权指向的那么是债权人不当的作为。应该注意的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都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而为之。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效劳平台〔〕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局部学者认为代位权和撤销权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主要表现为:第一,债权的效力及于第三人;第二,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代位权之诉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人(通常称为次债务人)享有诉权,撤销权之诉中,受让人和受益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在代位权中,债权人对次债务人的给付有受领权,在撤销权中,债权人的权利将干预受益人或受让人的权利。买卖不破租赁。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即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承租人根据其先与出卖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得以继续租赁该房屋,而不受房屋物权变动的影响。有些学者认为买卖不破租赁突破了债权相对性,主要是因为:依照债权相对性的根本原理,租赁关系发生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履行债权而为约定的给付。而买受人基于买卖合同取得了物权,依据物权那么对物享有完全的处分权。然而,在“买卖不破租赁〞的场合,买受人不能依据物权的效力收回房屋。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享有的债权可以对买受人主张(实际是向第三人主张)债权,构成了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第三人侵害债权。第三人侵害债权渊源于1853年英国拉姆雷诉盖耶案所确立的干预合同关系的行为。该案中,被告成心引诱与原告签订演出合同的演员违背原合约而与自己签订合同,最终法院以被告恶意损害原告的合同而判决其赔偿原告损失。学者们对侵害债权制度进行了归纳,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寻求侵害债权的请求权根底,并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成认了侵害债权制度。认为第三人侵害债权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主要是因为: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债权人仅得向债务人请求给付,那么第三人既然处于“债之关系〞之外,就不应当向债权人为给付,债的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义务主体只限于当事人之间。而如果成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上是说第三人对债权人负有不作为义务,那么实际上是该债之关系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根据债的效力只及于债的双方当事人的法理,侵害债权构成了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债权相对性应当保存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效劳平台〔〕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债权相对性是我国立法坚持的法律原那么。债权相对性是债法的重要原那么,债权相对性的相关规定可见之于?民法通那么?第八十四条,?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立法说明,我国民法体系也坚持债权的相对性原那么,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债在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的特定性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分清责任如何承担并容易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造成损失后,当事人将依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不同的责任,也不会因混淆他们之间的责任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上文列举的制度确实是债权相对性理论的例外,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兼顾公平、衡平利益,属于理论的例外,但尚不能撼动债权相对性原那么的地位。突破债权的相对性就是否认民法的平等性。虽然现实生活中有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的现象,但是物权和债权作为两项最重要的财产权利,有必要加以区分。强调物权的绝对性和债权的相对性,具有法律实践的积极意义,能够形成良好的法律秩序,衡平各方利益。债的关系的产生多是基于缔约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的意思自治,法律不能过多加以干预。唯有如此,债才能自由产生,及时消灭,才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开展提供便利。债的相对性集中表达了社会的动态性,而社会高速开展离不开债的相对性的制度保障。债的相对性在一定程度上的突破是顾及到民法最根本的公平原那么,并且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但是完全颠覆债权的相对性,就会否认民法的平等性。债的主体如果不具有特定性,“父债子还〞的封建法那么就可能重演,有些人会因此永远背负债务的沉重负担;债的内容如果不具有特定性,债务人唯一的居所就可能因此而被强制拍卖,造成大量的人居无定所,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更会危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对各种突破债权相对性的制度的回应债权人代位权只是扩张了担保债权的责任财产范围。在债的关系形成后,债务人以其所有财产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而债务人的债权也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自然可以用于担保债权。然而这项财产权利需要对次债务人主张才能实现,如果债务人放弃主张,将减少担保财产的范围,进而危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法律因此进行了干预,而且法律对其的干预是有限的。债权人仅仅只是代债务人行使权利,他主张的权利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产生的权利义务,债权人的身份类似于债务人的代理人。因此,债权人代位权没有突破债权的相对性。撤销权为债权的一种权能,只能对债务人行使。撤销权实际上指向的是债务人的行为,只是撤销的结果影响到了第三人的利益,其不构成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效劳平台〔〕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severalgroupnumber,thenwithb±a,=c,-2~3measurement,suchasproceedsofcvaluesareequalandequaltothedesignvalue,,b,andcvalueswhileonhorizontalverticalerrorsformeasurement,Generalinironanglecodebitatmeasurementlevelpointsgriderrors,omethylverticalboxcenterlinedistancefora,,tobverticalboxdistanceforb,listcanmeasured“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在“买卖不破租赁〞中,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同时又是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在出卖标的物时与买受人进行了出租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概括让与,买受人承受了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对承租人负担忍受其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对承租人的租金请求权。根据权利转让原理,任何人不得转让大于自己的权利,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买受人自然也无此权。所以受让人虽然对于租赁物有所有权,但是也得忍受在租赁物上的负担,因此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继续占有使用,不发生对抗的问题。“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并没有突破债的相对性。第三人侵害债权与债的相对性根源不同,两者相互独立,并不矛盾。债的相对性根源于债的特定性,第三人侵害债权却根源于债权的不可侵性,其着眼点在于:债的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均负有不得侵害债权的义务。不能说侵害债权行为的存在就意味着债的相对性失去了说服力和降低了其存在的价值。同时,恪守债的相对性,尽管保护了第三人的活动自由,但同时也滋生出债权人救济手段捉襟见肘的弊端。如果绝对贯彻债的相对性,有时难免损害债权人利益。在民商事活动中,确有出于侵害债权的成心阻碍债权实现的现象,如固守债的相对性,不赋予债权人一定的救济手段,未免于法律公平正义不合。总之,笔者认为债的相对性作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条重要原那么,仍然在民法体系中起着支柱性的作用。我们应该坚持债的相对性原那么,同时,为适应现代交易的新需要,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从法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出发,对债的相对性做出新的突破与开展,并且将这种突破与开展体系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