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高新区2014一人有限公司新章程.doc

格式:doc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高新区2014一人有限公司新章程.doc

上传人:418788350 2015/5/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高新区2014一人有限公司新章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年月日前缴足。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决定。
第十二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第十四条所列决定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任命为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注:也可是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