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电电力宁波穿山风电场工程建设设备物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备物资是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
第三条工程建设设备物资的计划、采购、监造、运输、验收、保管等管理必须坚持优质、可靠、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公司所有风电建设工程。
第二章工程设备物资分类与计划
第五条工程设备物资按供应方式分为甲方(项目公司)供应物资、甲方控制物资和承包商自购物资三类。
(一)甲方供应设备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由项目公司招标采购供应的设备物资。
(二)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在项目公司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设备物资,其采购合同须经项目项目公司确认后方可生效。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设备物资。
(三)承包商自购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物资。
第六条项目公司应在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前,根据国电电力批准的工程建设技术路线和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方案,报国电电力工程建设部审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批后实施。
设备物资采购方案包括:
(一)主机设备(含专用工具及随机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二)辅机设备(含专用工具及随机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三)进口设备范围;
(四)甲供物资范围;
(五)甲控物资范围;
(六)承包商自购物资范围。
第七条项目公司应依据批准的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方案,制定合理的工程设备物资供应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要求及时调整。
第三章甲供物资采购供应
第八条甲供设备物资由项目公司根据《国电电力宁波穿山风电场招标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第九条甲供设备物资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设备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设备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费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第十条工程部应保证甲供设备物资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设备物资设备供应。
第十一条主机、主要辅机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采购,按照国电电力批准的方案,原则上应跟随主辅机设备招标从原制造厂同时采购。
生产准备所需的备品备件的采购由生产准备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项目公司审核、报国电电力批准后采购,费用列入工程执行概算。
第十二条甲供物资设备由工程管理部提出工程物资采购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工程主管审核后,经工程管理部主任同意,计划经营部根据工程管理部采购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公司领导批准后纳入采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流程进行物资采购。
第十三条建立潜在合格供方及合格供方名录
(一)各管理部门应建立供方名录,潜在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
、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
、收资的信息。
(二)确定潜在的合格供方后,由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