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反恐怖犯罪刑事法完善研究——兼论反恐怖系统化立法.pdf

格式:pdf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反恐怖犯罪刑事法完善研究——兼论反恐怖系统化立法.pdf

上传人:1243595614 2015/5/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反恐怖犯罪刑事法完善研究——兼论反恐怖系统化立法.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万方数据
反恐怖犯罪刑事法完善研究木——兼论反恐怖系统化立法破终南馐����甑��凇ぷ���箍植婪ā罚煌晟屏⑻宸烙�姆�商逑担磺炕�バ刑趵�⒆灾翁趵�姆纯肿饔谩�事法及相关法滞后等问题。为有效防治恐怖活动犯罪,需要对刑事法重点完善,对相关法进行补足。王利宾�幽洗笱В�幽现V����摘要:当下,我国恐怖活动犯罪常态化、普遍化趋势明显,对反恐怖立法形成了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我国反恐怖系统化立法尚存在理念保守、系统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够、缺乏专门法指引、刑在刑事法完善方面,要准确界定恐怖活动犯罪概念,类型化其犯罪构成;将纯正的恐怖活动犯罪定位为行政犯;完善其罪刑内容;调整其级别管辖;明确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权划分;严格强制措施的适用;强化相关主体的法律保护。在相关法补足方面,要修改�宪法》第�条;科学制定关键词:反恐系统立法;恐怖活动;相关法补足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过去,我国恐怖活动犯罪区域性特征突出。虽受时代影响,这些多发地区的恐怖活动有强弱之别,但并未呈现出常态化、普遍化趋势。近年来,受国际、国内诸多因素影响,我国恐怖活动犯罪的生发特征已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恐怖活动犯罪已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国内各地人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恐怖活动犯罪有如此真切、直观的感受,反恐怖斗争日益紧迫。另一方面,恐怖活动犯罪不再与战争等非和平时期的概念紧密相连,如何在和平时期对恐怖活动犯罪实旌全面、有效规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时代性问题。而当下,我国反恐怖系统立法缺失,尤其是刑事立法严重滞后、不足,反恐无法可依的局面突出,此种境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同恐怖活动犯罪做斗争的能力。为扭转被动局面,有必要对反恐怖系统立法进行审视、反思,对反恐怖刑事法重点完善,并对刑事法之外的法律进行补足,以推动反恐怖工作有效开展。作者简介:王利宾,河南大学理论经济学在站博士后,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刑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本文系河南省“百优”人才工程、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钅勘嗪牛�������、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钅勘嗪牛���������旰幽鲜∩缈乒婊�钅俊⒑幽鲜≌��霾哒斜昕翁�项目编号:��������年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宋纳缈评�的阶段性成果。�
万方数据
①江涌:贩恐怖立法的多维法律思考》,《云南大学学报�②王秀梅:根法打击“东突势力”切实维护国家稳定——兼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完苴�,《法学评论���年第�凇�一、目前反恐怖系统立法存在的问题��立法理念保守、滞后��潞蟠蚧魑V鳌⑹孪仍し啦蛔�传统反恐怖立法重事后打击轻事前预防,使反恐工作缺乏主动性。在反恐问题上,我国有过于重视刑法,轻视其他部门法价值的传统理念。与此相应,我国反恐怖立法的重点是刑法而非其他部门法。但问题是,反恐的中心工作是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恢复,而非单纯的刑法报应。将立法重点集中于刑法明显违背反恐的终极目的,也使得刑法承受了难以承受之重。我国反恐实践表明,有必要通过反恐怖系统立法来统摄整体反恐进程。而目前情况是,“有关反恐的规定非常散乱,掌握、适用起来十分困难;具有专门性反恐内容的法律只有刑法,其他法律、法规对于反恐并没有专门性规定”,①所以,有必要更新立法理念,着眼反恐全局,最大程度地强化反恐怖系统立法的预防功能,以防止和减少恐怖活动犯罪的发生。��馐缎翁��飨浴⒓壑蹬卸现辛⑿圆还�一方面,我国的恐怖活动有着很强的民族性、宗教性色彩,在反恐问题上人们往往怀有有意无意的民族偏见和宗教偏见。另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习惯于以意识形态为依据对恐怖活动进行双重判断。由于这些国家主导了国际反恐,所以在国际上也形成了反恐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的局面。受这两种因素影响,我国在反恐认知方面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明显。立法一旦受这些认知影响,就很容易人为扩大反恐范围,增加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造成反恐的主观化、不确定化。所以,在立法理念上必须坚决摒弃反恐意识形态化;特别是,在法律文本中要避免使用“恐怖主义活动”、“恐怖主义犯罪”等称谓,尽量使用“恐怖活动”、“恐怖组织”、“恐怖人员”等客观化、法律化的语言,以突出“法律是对客观行为规制”的内涵与宗旨;在恐怖活动概念界定上要突出价值判断的中立性。在定义上,要剔除意识形态成分,以纯粹的法学立场评判其行为和后果。要重视恐怖活动的公害性和对国家政权的现实侵害,避免对其做政治化理解。��苑纯植老低沉⒎ǖ募壑怠⑹姑�⒐δ苋鲜恫蛔�部分学者认为,分散性的、有关紧急事态处置的行政法和现有的刑法条款足以防控恐怖活动犯罪,没有必要再建构专门的反恐怖法律体系。但问题是,恐怖犯罪的常态化、普遍化已成为明显事实,开始倒逼立法。也就是说,当下恐怖活动犯罪作为经验性事实已经客观存在,但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