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强化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走质量效益型企业发展道路,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全过程中的质量奖励与惩罚。
3职责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有争议时作出最终裁决;
,收集公司在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的相关信息,提出奖惩意见;
;
,参与对奖惩的评审。
4流程及要求
,在提高产品质量或质量管理方面,提出的建议被采纳,节约成本开支在5万元以上的,每次/项奖励500—1000元。具体执行《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按照公司产品发展规划或市场需求,设计开发出适销对路为公司创造出可观效益的新产品,每项奖励5000--20000元;为公司获取专利的,每项另加奖励5000元;
在设计、制造方面,采用先进工艺和方法使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有明显提高,每次/项奖励1000—5000元;
,发现产品设计、制造、检测、安装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能及时提出,减少或避免质量损失,每次/项奖励500—1000元;
。由部门或员工提出质量奖励申请交质检部,质检部填写《质量奖惩评审表》提出奖励建议,与奖励事项相关的部门参与评价,
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批;
,质检部出示奖励通报,转财务部执行。
因产品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差错原因〈新产品除外〉而导致产品质量成本损失的〈包括内部损失和外部损失〉,设计或编制人员〈含参与项目设计和审核人员〉承担质量成本损失的50﹪,并追究领导责任,处罚技术部经理100元,处罚总工程师200元。
在内部加工装配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内部损失成本计算,应依据《质量成本管理程序》有关规定计算。
,责任人承担内部成本损失的50﹪。造成返工返修的责任人承担返工返修损失费用的50﹪。
、外协、自制零部件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未按规定检验就擅自入库、接收、转序或交付时,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
、外协、自制零部件在公司内因错漏检,导致班组返工返修超出10工时的,专职质检员承担返工返修工时费用;
,视其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大小,
处罚50-300元;
、外购件导致产品返工返修的,物资部承担损失的10%,物资部按供货协议与供方协商处理,严重时对供方索赔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成品、半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因搬运、储存、交付过程中磕碰、划伤、变形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可返工返修时,责任人承担返工返修工时费用;
,发往客户后发现错、漏、少发零部件等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