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16章拍卖法
第16章拍卖法
第一节拍卖法概述
第二节拍卖的程序
第三节法律责任
第四节案例分析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拍卖的概念和种类
2、了解拍卖的方式、当事人
3、掌握拍卖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4、熟悉拍卖法的基本程序
5、认识有关的法律责任。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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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拍卖中有关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第一节拍卖法概述
一、拍卖概述
二、拍卖法概述
三、拍卖标的
第一节拍卖法概述
一、拍卖概述
(一)拍卖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 拍卖也称“竞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拍卖的内涵:
(1)拍卖人接受出卖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的强制规定,
(2)通过公开叫价或密封递价的方式,
(3)将特定财产出售给出价最高、且超过底价的竞买人而进行的买卖活动。
3、拍卖当事人:
(1)主持拍卖活动的人是主持人,
(2)将自己财产委托给拍卖人拍卖的人是出卖人或委托人,
(3)参加拍卖活动竞争出价购买拍卖品的人为竞买人,
(4)而叫价或者应价最高,并经拍卖人拍定从而购得拍卖品的人为买受人。
4、公开竞价的含义:
(1)买卖活动公开进行,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
(3)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
(4)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
(5)直到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5、现代意义的拍卖具有四个基本特点: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
(4)拍卖一般由中介机构——拍卖人主持。
6、拍卖的性质:
拍卖是以转让拍卖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为目的的买卖活动,但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有人将其称为“公卖”。
公卖指买卖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公开,如将一切有关买卖的详情公布,让公众在公开的前提下按公认的标准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