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工作场所,在进行电器及电路操作时发生的触电伤亡事故。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注日期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下列文件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文件。下列文件的引用条款在最新版本中做了修订时,对本文件应通过变更管理做出相应的修订。
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3 术语和定义
Q/SHS —2001和Q/SHS —2001和综合应急预案(KZWJ/ZJJSHSE-47)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4 方针与原则
方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协调高效,持续改进。
原则
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5 应急策划
危险分析
公司下设定向井公司、泥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都有自己的变压器和相应的配电室,在工作过程要使用电器设备、各单位都有专职电工,要进行电路安装维修等活动,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用电量日益增加,对电工作业人员和非电工人员都同样存在着触电危险。
资源分析
公司各单位均位于距市区8公里处,伤员救治将反应迅速。
各单位都有安全用电管理规范,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重点法律法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要求,编制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应急准备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为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具体的人员组成见综合应急预案(KZWJ/ZJJSHSE-47)。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办公室(生产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成立与公司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并填写附录1中的登记表,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基层单位的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由行政正职任组长,指导员为候补组长,副职基层干部和安全员为副组长,班组长、工会小组长为成员。其具体的人员组成填写附录1中的登记表,报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 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b) 负责本单位应急人员、资源配置的调动;
c)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d)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e) 落实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f) 协调应急现场的有关工作;
g) 负责应急信息的上报;
h) 接受上级应急组织和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i) 负责组织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k)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l) 组织灾情损失调查;
m) 组织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应急响应中心
公司市场办公室和各所属单位的生产办公室(培训中心总务办公室)是实施本预案的应急响应中心。市场办公室(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
应急响应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协调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