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中国
一、指导思想对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的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同时,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组织领导学校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完善监督机制。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1、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采用定性的方式记载学生日常表现的评价信息和结果,用定量的方式记载和分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评价工具得出的评价结果。注重评价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关注学生的过去和现在,又关注学生的将来。
2、要坚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时,既要参考学生以前的表现,更要重视学生在当年的素质发展状况,给予综合评定。
3.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依据,结合实际,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综合为“品行修养”,将“学习能力”、“交流合作”综合为“实践探
究”,并拓宽“实践探究”考察范围。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袋》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评价。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包括两个方面:
⑴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等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特长、发展潜能以及各方面的成就。
⑵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为优、良、合格、待提高。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综合素质表现好的评为B等;综合素质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综合素质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待提高”时应非常慎重,并给予发展性指导意见。
四、评价方法与要求
(一)评价工作的程序与方式:
1、组织学生自评。
2、组织小组内同学互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