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6
文档名称:

第七讲 经济仲裁与民事诉讼.pptx

格式:pptx   大小:146KB   页数:2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第七讲 经济仲裁与民事诉讼.pptx

上传人:wz_198613 2018/6/27 文件大小:14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第七讲 经济仲裁与民事诉讼.ppt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仲裁具有以下特征
自愿性
保密性
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快捷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强制性
仲裁裁决一旦作出,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注:上述特征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及时公正地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仲裁法的概念
调整在仲裁关系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①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又称为当事人意思自愿原则
(2)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提交仲裁完全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仲裁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
仲裁组织和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
当事人可以约定交由仲裁解决的事项
、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仲裁独立于行政
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之间相互独立
基本原则

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同一争议,既不允许当事人向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也不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基本制度
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2)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有该委员会的组***员
有聘任的仲裁员
(3)仲裁员的资格
应当符合的条件
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聘任
仲裁员有专职和兼职之分

社会团体法人
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
依法制定仲裁规则

(1)概念
(2)类型


当事人的效力
对仲裁机构(仲裁员)的效力
法院的效力
仲裁条款效力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处理

(1)仲裁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条件
(2)仲裁的受理
(3)财产保全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
(2)仲裁员必须回避或者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情形。
仲裁程序

(1)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仲裁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2)裁决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没有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仲裁裁决
驳回申请
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