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校区(院)系专业年级(博、硕、本) 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现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原学习(工作)单位
籍贯
省(市) 县(市)
家庭电话
身份证号码
学号
考生号
家
庭
经
济
成
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现在何处工作及职务
月均收入(元)
生源类别:○城市○城镇○农村
家庭月人均收入: 元/月
学费金额: 元
家庭借贷款总额: 元
借贷来源:○亲戚朋友借款○私人贷款○银行贷款○其他
其他情况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父母双方工作单位或
单位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单位联系电话:
注:1、父母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则由该单位出具证明;不在同一单位工作的,由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分别出具证明。父母仅一方有工作单位的,该方的经济状况由该单位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则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证明。父母双方均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2、单亲家庭的,由父或母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证明中注明单亲家庭。
3、孤儿的,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孤儿。
4、该证明如无证明单位主管签章和单位联系电话,则无效。
填表说明:1、本表用黑色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才有效。
2、学生本人必须据实填写该表,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3、人均收入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农作物的折算收入和务工收入等。
4、咨询电话:020-84111132。
资助指数分值表
栏目
困难原因
资助指数分值
一
□ 1. 孤儿,无任何亲友资助。
□ 2. 孤儿,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但本人生活仍很困难。
□ 3. 双亲均患重病而失去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治疗,家中几乎没有经济来源。
□ 4. 单亲,患重病而失去全部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治疗,家中几乎没经济来源。
20
二
5. 无父亲(亡故或离异未再婚)
6. 父亲因患重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
7. 父亲因患病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8. 父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9. 父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10. 父亲(健康)无固定收入且收入低(因下岗等)
10
三
11. 无母亲(亡故或离异未再婚)
12. 母亲因患重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
13. 母亲因患病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14. 母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15. 母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16. 母亲(健康)无固定收入且收入低(因下岗等)
10
四
17. 家中成员(除父母)长期患病(需要长期治疗)
18. 家中成员(除父母)年迈(65岁以上,几乎无任何收入)
19. 家庭人口多(5口或5口以上),但劳动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