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考务管理部分) 主讲:孙悦轩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工作人员培训班
一、考务管理工作的作用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是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对鉴定要素和相关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组织管理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围绕鉴定前准备、鉴定实施和鉴定结束三个阶段对鉴定机构、人员、场地、试卷、鉴定程序、鉴定结果和证书颁发等所进行管理。
考务基本原则
二、考务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必须遵循谁实施谁负责、考试回避、试题保密、考评员独立履职等基本原则,通过强化对鉴定要素和相关活动的有效控制和组织管理,规范各级鉴定机构及相关人员行为,确保鉴定质量。
考务基本原则一
(一)谁实施谁负责原则。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具体实施鉴定的鉴定所。鉴定所实施鉴定时,必须切实履行好考务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考务组织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场地、原材料、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安排足够人员力量,确保考务组织实施过程严格管理,秩序良好,规范有序。
考务基本原则二
(二)鉴定实施回避原则。
鉴定所应切实发挥第三方鉴定的作用,鉴定所不能既组织培训又实施鉴定。凡鉴定所组织考生参加鉴定的,本鉴定所的考评员不得担任本次鉴定的考评员,所有考评员由相应鉴定中心从外单位指派,由外派考评员实施考评打分。本鉴定所的考评员可以担任鉴定工作人员,参与做好鉴定的原材料准备、设施设备调试、考场布置、现场组织协助等工作,统一佩戴鉴定所工作人员证,但不得从事考评打分工作,且不得佩戴考评员证卡。考评员应遵守回避原则,凡考评员与鉴定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员应主动向鉴定中心申请回避。
考务基本原则三
(三)鉴定试题保密原则。
常规鉴定试卷属工作秘密。各级鉴定中心和鉴定所应设立专门的保密场所,建立试卷保密制度,明确试卷的印制、接送和保管等规程,不得泄露试卷内容。
考务基本原则四
(四)考评员独立履职原则。
考评员受相应鉴定中心委派,其工作对所指派的鉴定中心负责。考评员到鉴定所开展工作时,鉴定所应为考评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将考评打分的任务交由考评员负责,由考评员独立履行考评职责,鉴定所不得干涉考评员的工作或要求改变考评结果。考评员履职不到位的,鉴定所可向相应鉴定中心或现场督导员反映。
考务基本原则五
(五)保障公平和相互监督制约的原则
完善的考试规章制度是保障公平性的基础,各项规章和法规,确定鉴定活动的行为规范,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为实现依法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在职业技能鉴定各工作环节建立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才能形成健全的考试制度。制约机制包括两方面:一是考试外部的约束,即社会监督,而是考试内部的约束,即行政和技术监督。
考务基本原则六
(六)程序化管理原则。
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活动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从考前准备,考试实施,鉴定结果汇总到证书申请,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影响,是一套完整、科学的程序,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考试中出现差错,尤其是《考场签到表》、《评分表》、《成绩花名册》、《考场记录》、《考评报告》和《试卷质量反馈表》填写必须依照程序详实无误反应整个鉴定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程序
鉴定前准备
鉴定实施
鉴定结束
编制
考务方案
试题准备
场地准备
实施鉴定
阅卷评分
一二级
综合评审
成绩汇总
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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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纸质材料
人员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