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护理核心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字后方可有效。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处理医嘱前后应查对,做到五不执行:
①口头医嘱不执行(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时,执行的护士应先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使用急救药及毒麻药应经二人核对,并及时补写医嘱。)
②医嘱不全不执行。
③医嘱不清楚不执行。
④用药时间、剂量不准确不执行。
⑤自备药无医嘱不执。
一、医嘱查对制度
2、医嘱需每班查对,夜班总查对一次,每周护士长组织大查对两次,并记录,查对后签字。
3、长期医嘱转抄至执行单及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按医嘱要求准确给药。服药、注射、输液前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指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须进行查对。
七对:包括核对床号、姓名、药名、药物浓度、剂量、用法和用药时间。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2、执行各项操作时核对床号、姓名必须与腕带一致。
3、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的质量,药品是否变质、浑浊、沉淀絮状物等,安瓶、针剂有无裂痕,查看标(瓶)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毒物时,需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瓶。给多种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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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输血查对制度
1、取血时,凭取血单与血库人员共同做好“三查”“八对”。
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即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的种类和剂量。查对无误,在取血登记本、输血申请单、发血报告单上签字,并在血袋上填写患者床号,姓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立即与治疗室人员再次核对。
,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输血申请单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时必须与腕带一致)无误后方可输入,如有疑问应查对正确后再输入。
,保留血袋与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医生填写),并送血库。
分级护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