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资料种类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第二部分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试验报告、汇总表
第三部分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第四部分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
第一册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
第二册桩基子分部工程
第三册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第四册钢结构子分部工程
第五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第六册幕墙子分部工程
第七册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第八册屋面分部工程
第九册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
第十册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第十一册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2、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为使内业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系统化,做到工程内业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便于查验、归档,验收、交档,特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应独立完成国家、地方及公司规定应完成的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收集外包工程的资料,同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备案。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对内业资料负总责,并对项目部的内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对自己所做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做好项目部对档案的装订、编制目录等工作。
其他人员应按资料完成岗位工作职责或分工表中的分工和项目部的规定完成自己分内的资料。
资料的编制
资料的审核、签字
资料的收集、整理
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及传递
资料的发放
资料的借阅
资料的更改
资料的销毁
资料的归档
(原则上以教育引导为主,情节严重且缕教不改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对各种资料不能及时完成或完成的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工程验收、竣工备案的等后续工作的,原因为相关人员工作失职者,视情况对相关人员罚款10~50元,对主要责任人员处罚20~100元。同时限期整改,对限期内不能完成的,加倍处罚。
对项目部资料管理混乱,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和布置的,对项目部处罚100元/次。
各种资料若出现较严重的滞后现象(比规定滞后10天)或经常滞后,对直接的责任人处以10元~50元的罚款。如遇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汇报。
对于资料不完整,但损失不大的视情节对资料管理人员处罚5~20元,并责令整改。
资料出现遗失、遗漏、损毁等,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50元的罚款。
对出现资料签字不及时、漏签字较多的对责任人员处罚5元/次。
对需要保密的资料外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罚50元/次。
对资料不真实,不能起到应有作用的,对相应责任人处罚5~50元。
对于出现代签字的,处以10元/次。
对于公司需要的资料或数据不能及时提交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罚20元/次。
对监理、甲方、质监站等提出问题的整改回复应及时反馈,若未及时回复,对技术负责人处罚20元/次。
对于工作完成好的人员,项目按季度予以奖励。
以上管理办法,项目部要求各级人员认真执行,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贯彻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资料管理的各项规定。
(2)负责所有工程合同、资料图纸、洽商记录、来往函件的及时接收、整理、发放、借出、保存以及工程图纸变更等各项工作。
(3)随工程的开展进行同步收集和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资料。
(4)对需要变更的文件和设计方案,应对其进行编号登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