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结婚登记制度 6课时
教学安排
【课时安排】
讲授4课时,
案例讨论2课时
【讲授内容】
讲授以下内容:
一、结婚登记条件概述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三、补办结婚登记
【教学要求】
1、掌握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2、掌握结婚登记的禁止条件
3、掌握事实婚姻的含义和特征
4、掌握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及补办结婚登记与补领结婚证的区别
5、了解复婚登记
【教学重点】
1、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2、结婚登记的禁止条件
【教学难点】
事实婚姻及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及补办结婚登记与补领结婚证的区别
☺导入案例继父与继女能结婚吗?
苏某出生后不久其生父死亡,母亲刘某独自抚养苏某到十岁时,与同厂的何某结婚。何某比刘某小5岁,性情温和,很喜欢小孩,对继女苏某非常疼爱。何某不但与刘某一起供养、照料苏某的生活,还经常给继女苏某辅导功课,苏某也非常喜欢继父,一家三口生活幸福平静。
苏某的妈妈刘某在苏某16岁时被确诊乳腺癌晚期,三个月后就去世了。
刘某在去世前将已经渐渐长大懂事的女儿苏某托付给何某,何某承诺要将苏某抚养成年。
苏某此后一直与何某共同生活,相依为命,父女俩的感情也很好。多年来没有父亲又失去母亲的苏某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对继父何某有一种很特殊的感情。
苏某高中毕业后,在当地的一家大型超市找到一份工作。
亲友给苏某介绍男友,均遭拒绝。在她的心中,继父是选择男友的唯一标准,他有责任感,恬淡,温和,有修养,有爱心,没有任何不良的习惯。
渐渐地,苏某产生了一种想法,希望能够一辈子跟继父一起生活,或者嫁给继父。
苏某向当地一家媒体的热线电话咨询,想知道没有任何血缘联系的继父与继女是否可以结婚。
这家媒体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于是向一家律师事务所询问。
律师的答复是可以结婚,理由是现行婚姻法并没有禁止继父继女结婚。
媒体又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询问,
民政部门的答复不可以结婚,理由是何某和苏某之间不仅仅是直系姻亲,由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他们是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不得结婚。
问: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何某和苏某能否结婚呢?
本章讲授以下内容:
第一节结婚登记条件概述
第二节结婚登记的条件
第三节补办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