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对外接待费用管理办法
对外接待是集团公司行政事务和维护公共关系的重要部分,为使对外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
一、对外接待范围
主要是集团公司及各区域公司业务部门与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礼金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二、对外接待部门
1、集团公司客服部为主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由总经理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
2、各区域公司业务部门为各自对口业务接待部门。
三、对外接待原则
接待应遵循“平等、对口、节约、周到”的原则,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平等原则。
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热情相待、落落大方。一般情况下,级别与权限相等,同级别出面,特殊情况高规格接待。
对口原则。
各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综合性接待时各部门应予以协调,谁出面接待谁结账。
节约原则。
内部成本效益核算。招待来宾从简,不铺张浪费,一般不重复宴请,主方人数不多于宾客人数。(特殊情况报备后除外)
4、周到原则。接待程度应衔接周密,接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
四、接待规格的确定
1、高规格接待:适用于工厂大区经理以上的来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银行、保险来人洽商重要事宜。
2、中规格接待:适用于工厂区域经理、各业务部门业务对外洽谈接待活动、二网领导来访汇报情况。
3、一般规格接待:适用于一般经常性业务往来。
五、接待原则为
1、高规格招待100-200元/人·餐。
2、中规格接待50—100元/人·餐。
3、一般规格接待30—50元/人·餐。
4、各区域公司间来人30元左右/人·餐。
六、接待事项要求
1、明确来宾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数、姓名、性别、职务和使命、抵离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及车次或航班。
2、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新的接待意见:接待部门、人员、规格、方式、安排、费用预算,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七、本规定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