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一、医疗机构的概念及任务一、医疗机构的概念1、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符合法定条件经批准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此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每3年校验1次。医疗机构的类别各类型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疗养院诊所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其他诊疗机构(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非营利性(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同级财政补助按扣除财政补助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营利性不享受政府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三)、医疗机构药事与药事管理(一)医疗机构药事指在以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中,一切与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的事物。(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第二节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药检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热原检查室、卫生学检查室、动物实验室临床药学——实验室、药物研究室、临床药理室药品信息——资料室、咨询室、计算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