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有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组成。,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共同密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过程。,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测试、试验)对给定的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施工单位与参建各方共同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及质量情况的信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工程验收、检测、试验、竣工图等。,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组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组卷)。,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应有专人负责。、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山东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