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工业清洗协会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办法
(试行)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范工业清洗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的操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定(评审)组织
根据《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推进行业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和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要明确行业协会在行业科技工作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其在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的指示。中国工业清洗协会,为工业清洗企业及整个行业服务,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依据协会的业务范围,由协会科技安质部具体负责组织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及科技成果的评奖工作。中国工业清洗协会科技安质部为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组织单位。
二、鉴定(评审)范围
(一)列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
(二)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根据市场需求自选课题,自主或合作开发的应用技术成果。
(三)列入科技计划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四)列入《中国清洗行业年鉴》的产品、技术、项目。
三、鉴定形式
技术成果的鉴定分为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三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采取会议和通信评审两种形式,两种评审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四、鉴定(评审)组织方式
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评审)形式:
(一)检测鉴定:
会同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小组并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主要依据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
(二)会议鉴定(评审):
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评审)委员会,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鉴定做出评价(软课题做出评审)。应用科技成果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做出对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评审)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三)函审鉴定(通信评审):
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采用函审鉴定(通信评审)时,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通信评审)小组。鉴定(通信评审)结论必须依据函审(通信评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
五、鉴定(评审)程序
(一)需要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向中国工业清洗协会科技安质部提出鉴定(评审)申请,填写鉴定(评审)申请书一式五
份,并提供一套鉴定(评审)技术资料。经审查同意后办理具体鉴定(评审)事宜。
(二)鉴定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主要包括:
1、技术研究报告(包括研究内容、总体性能指标、成果的创新性、技术成熟程度、国内外情况对比分析、推广应用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及存在问题等基本内容。);
2、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分析报告;
3、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4、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6、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评价报告和证明;
7、准确的完成单位(无知识产权争议)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贡献大小排序);
上述资料必须打印装订整齐。
(三)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合同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