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编制标绘费项目 【项目编号:XYZC17X04N0491】竞争性磋商文件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7年11月目录磋商邀请函………………………………………………………………………………………2第一部分谈判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6第三部分磋商须知……………………………………………………………………………10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5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竞争性磋商邀请函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受信宜市水务局的委托(项目编号:XYZC17X04N0491),对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编制标绘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人:信宜市水务局二、采购项目编号:XYZC17X04N0491 三、采购项目名称: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编制标绘费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办理换证受理中的,提供工商部门受理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3)2017年最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须知前附表”“7、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的要求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七、请愿意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副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30分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副楼三楼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30分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信宜市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副楼三楼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止。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8-8883268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668-2881299传真:0668-3333169邮编:525000(三)采购人:信宜市水务局地址:广东省信宜市晨光路一号联系人:张婵妙联系电话:0668-8830289传真:0668-8826186邮编:525300注:“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7日第一部分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1项目编号XYZC17X04N04912项目名称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编制标绘费项目3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4采购预算¥1,200,(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5答疑及踏勘现场等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现场踏勘6采购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7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请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2017年最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购买人的身份证;备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都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视为无效。以上资料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