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休假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审议通过,制定员工休假制度如下:
第1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 元旦
· 春节
· 清明节
· 国际劳动节
· 端午节
· 中秋节
· 国庆节
公司女员工在3月8日当天享有半天假期。
第2条病事假
员工因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可请事假,员工因病不能或公司不允许坚持工作时可申请病假。
事、病假3天以内者须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
》,并经主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须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病假3天以上者须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书。
请假员工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好请假手续,须2小时内打电话进行审批并于上班后2日内
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且经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年累计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发工资,年度累计超过3天少于10天者,该病假期间公司支付50%的月度工资,病假年度累计超过30天者,超出部分不支付工资。
第3条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经批准后,将结婚证复印件与审批后的《员工请(销)假申请表》一并递交综合部备案,方可休假。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在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下的,享受婚假3天;员工达到晚婚年龄,享受婚假10天(含节假日)。如需在工作地点以外路程超过400公里,举办正式婚礼时,在请假单中注明,可增加婚假3天(含节假日)。
第4条丧假
员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
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100公里以内丧假为3天;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100公里以上400公里以内,丧假为5天;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400公里以上,丧假为7天。丧假天数含节假日。
第5条产假
女员工妊娠3个月时,应通知主管负责人并报综合部备案。
女员工申请产假的日期应在距预产期前15天左右,特殊情况下申请日期可以适当提前。
女员工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属于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延长至180天,男员工护理分娩配偶可享受3天假期。
难产、剖腹产等手术的女员工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根据医院诊断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假期,怀孕满7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处理。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分娩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婴儿一周岁以内,每个工作日可享受2小时哺乳假或每周享有1天哺乳假,工资正常发放。
产假包含节假日。
第6条年休假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跨年度安排。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