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设计师: 项目经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工程内容及做法: 详见《工程报价单》。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
4、工程期限天:
年月日至年月日
5、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6、工程实际造价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数量计,多退少补。
第二条:甲、乙方工作范围及责任
甲方工作范围及责任
开工前三天,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做法进行合同签字确认,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接,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泻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
要求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与各阶段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与验收。
乙方工作范围及责任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期延误、工期变更
1、过程中,原有设计方案或项目内容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工程变更单,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在双方签字后执行;因项目变更造成的返工费用和相关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与验收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工程验收
工程以工程设计图纸、工艺做法说明(详见工程报价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为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工程材料进场时,进行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施工完工时,进行中期验收;
(3)、全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