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乐清市卫生局林勇1、公元前1250年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第196条:“倘若自由民毁损其他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2、大约公元前450年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二条:“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他人亦得同态复仇毁伤其肢体。中华人民共和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胡锦涛                            2012年8月2日立法进程一次审议:2002年12月23日至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草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中的一编——侵权责任法(草案)也在此次会议初次审议。民法草案共1200多条、10余万字,其中,侵权责任法编有68条。新草案形成:物权法通过后,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启动了侵权责任法草案的制定进程,形成了新的侵权责任法草案。新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在原草案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增加到12章88条。二次审议:2008年12月22日开始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新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审议。相较于6年前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进行初审,侵权责任法草案此次二审可谓是步入了“实质性”审议阶段。(医疗损害:医疗技术损害、医疗伦理损害、医疗产品损害)三次审议:2009年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对侵权责任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12章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产品责任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侵权责任优先]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侵权责任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倒置)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