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消防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实行〈中华人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公司法人
2、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公司保卫科
3、公司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各车间主任、各单位科长(主任)。
4、公司重点防火部位配电室、库房、风机房、锅炉房、加油站、煤气加压站、变电站、主控室、职工公寓、办公楼。
公司消防第一责任人职责
1、在公司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对公司消防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负责主持制定、审定公司消防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批条,不断改进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条件。
公司安全消防管理人职责
保卫科
1、在公司主管领导下,做好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负责与市
、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2、负责指导和督促各车间、各科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负责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防火安全督查、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隐患。
5、负责搞好公司专职消防队建设,指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培训及技能训练。
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对各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扑救一般火灾,对重大火灾及时上报县、市消防部门。
8、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察、事故原因的调查并对事故单位给出处理意见。
生产安全科负责督促生产单位落实防火安全工作。
技术质量科负责各种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技术内容的设计,并将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保卫科,配合保卫科向县公安消防部门呈报消防建审工作。
机动科负责各种物资仓库、油料储存库、加油站的消防安全工作。
人力资源科与保卫科相结合,做好新入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落实教育培训后上岗制度。
邢台未来冶炼铸造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