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徐州师范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条例(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本要求
第一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下列基本教学要求:
,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工程技术和有关专业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
、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以及独立工作的能力。
、科学计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和外文阅读能力、撰写论文(设计报告)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按规定学完所有课程,参加过各类实习、社会实践并获得相应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按规范化程序进行(见附录Ⅰ)。
二、选题
第三条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原则:
(论文)的选题应以所学专业的内容为主,可以针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论文)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选题。
,使学生在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论文)一般为一人一题,如果选题确需两人或几人合做,须由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力争使每位学生经历课题全过程,独立撰写各自的毕业设计(论文)。
(论文)选题的更新率不得低于15%。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的程序为:
,学生亦可自拟,但须说明理由和已具备的条件。所有课题须经教研室讨论审定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特长、爱好)来选择课题,学院可根据学生选题情况与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协商并作适当调整。
(论文)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分专业按题目类型将课题汇总报院教务办公室。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教务办公室备案。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五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教授、副教授、讲师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不宜单独承担指导工作,教研室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以利于他们的提高。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分管院领导审查。
第六条在工作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由工作单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和学校老师共同指导。
第七条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外出。确因工作需要非出差不可时,须经院分管领导批准,并委派教师代理指导。
第八条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第九条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
,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对课题作必要的调研,收集资料与文献,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
。
,进行指导和答疑,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阅读和使用参考书、文献资料与工具。
(论文)报告,审阅学生的设计或论文,对设计或论文写出评语。
。
(论文)的业务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能力及设计(论文)的质量写出指导教师意见并参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工作。
Ⅱ要求收齐学生的全部资料,送学院归档。
四、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一条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
,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