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快速处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6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快速处理办法.doc

上传人:雾里行舟 2019/5/6 文件大小:2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快速处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布时间:2009-12-31 阅读:7437《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黄奇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快速路功能,保障城市快速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主城区内城市快速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路政和交通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快速路,是指在城市内的,中央分隔、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者以上的多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供机动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附属设施,是指城市快速路的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安全设施、照明设施、通信设施、养护设施、服务设施、监控设施、检测设施、界桩、测桩、里程牌、标志牌、花草树木及专用房屋等。第三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快速路的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的直接管理工作。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直接管理的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城市快速路管理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国土、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快速路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城市快速路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高效便民原则,努力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第五条城市快速路管理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和尊重公众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城市快速路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六条城市快速路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交通规划,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与城市环境相协调。城市快速路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快速路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工程基础技术资料和工程验收、工程保修等资料,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移交手续。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快速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第七条设置城市快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出入口应当符合设计规程。建成移交使用后应当严格控制增设城市快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出入口。确需增设的,应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公安、建设、园林等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八条内环快速路路肩外缘两侧各30米范围、机场快速路路肩外缘两侧各20米范围为其安全保护区,其他城市快速路的安全保护区范围按照其技术标准和设计规程确定。在城市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