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音乐版权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通信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乙方: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鉴于: 、宽频服务、无线增值服务和3g内容服务的专业公司。现与中国大陆电信运营商合作为运营商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铃/炫铃、明星语音、音乐视频、手机图片、手机流媒体等)。 (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版权、表演者权等)、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以下简称“授权内容”)的权利所有者或权利代理人,乙方拟授权甲方在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skype铃音等领域中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之音乐制品、音乐视频、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由此产生的互联网产品及增值电信产品等,简称“合作产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 、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 、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 、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 、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 、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 、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 、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 、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 、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 、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 、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 、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