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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励办法.doc

上传人:aisheng191 2019/6/1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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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洪关苗族乡中心学校学科教学质量奖惩办法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立足本职岗位,潜心工作,全面助推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我乡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增强教书育人责任感、使命感,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二、奖惩范围乡属各校(园)及中小学教师三、奖励办法每学期计发1次,春季学期毕业班同时列入统计,在中心学校划拨奖励经费中列支。:凡按教育局文件纳入期末统考的学科,获得全乡第一名者奖励任课教师200元。%:凡按教育局文件纳入期末统考的学科,全乡前20%学生数占所任班级人数比例获得第一名者奖励任课教师150元。:凡按教育局文件纳入期末统考的学科,学生总分全乡第一名获得者,奖励该班教师500元。:中心学校每月考核一次,累计总分。设一等奖1名,奖励学校2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学校1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学校500元。四、惩罚措施凡按教育局文件纳入期末统考的学科,班级平均分全乡倒数第一名且低于全乡平均分10分以上20分以下者(含20分)惩该科教师200元;班级平均分全乡倒数第一名且低于全乡平均分20分以上者惩该科教师300元。经费在教师绩效考核经费中扣除。五、音体美等学科,除中考体育成绩纳入奖惩之外,由于考试机制还不健全,暂不纳入奖惩范围。本办法由中心学校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洪关苗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