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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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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whan305 2015/11/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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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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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蜀山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规范全区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标准化菜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菜市场,是指按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设置并管理,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门面房等)和相应设施并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水果、家禽、水产品、肉制品、蛋品、豆制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的公益性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第三条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菜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四条各镇街园对辖区内菜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具体承担菜市场建设和管理责任,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菜市场文明创建、卫生创建、治安、消防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园应与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者签订管理责任承诺书(另拟定),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职责及应承担的责任;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与场内经营业主订立进场经营合同,及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
各镇街园负责标准化菜市场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
第五条区文明办、商务、工商、财政、城管、质监、农林水务、卫生、公安、消防、环保、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标准化菜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文明办负责监督、指导菜市场文明创建工作,参与菜市场日常检查评比工作,参与文明市场、经营户的评选活动。
(二)区商务局负责制定菜市场和有关市场管理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标准化菜市场规划的落实、改造建设,并协调、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菜市场落实建设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评。
(三)区财政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及设施维护资金、日常监督管理经费的审核和拨付及监督工作。
(四)区规划局会同区商务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标准化菜市场的总体规划和菜市场规划确址管理。
(五)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菜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打击菜市场外经营活动,取缔路街摊担及路边马路市场,为场内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区工商分局负责菜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对菜市场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向符合食品流通条件的经营者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查处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
(七)区农林水务局负责菜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菜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承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扰乱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消防大队负责菜市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交警大队负责菜市场四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镇街园及市场开办者规划、设计、整顿停车场所。
(十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菜市场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二)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菜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易公平。
(十三)区卫生局负责指导菜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