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x

格式:docx   大小:60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小博士 2019/8/1 文件大小:6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奖励办法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桥梁、参谋和助手作用,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局宣传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办法。—、奖励对象完成年度新闻宣传、信息调研任务的工作人员。二、 奖励范围全国、自治区及我市的各类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司法部、司法厅及对应处室编撰的各类信息期刊所采纳的信息、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采用的信息、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三、 奖励标准(-)新闻媒体采用奖励标准1、 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每篇500元(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由中央、国务院主办的媒体);网易、新浪、搜狐等知名门户网站,由党政机关主办的专业性网站转载、刊发稿件每篇奖励50元,其他不予奖励。2、 自治区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内蒙古日报采用每篇200元,内蒙古法制报每篇100元,内蒙古广播电台采用每篇100元,内蒙古晨报每篇50元;自治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厅门户网站每篇奖励50元,由自治区党政机关和部门主办的'‘新媒体”采用每篇奖励50元。•《日报》每条100元。.《晚报》、《长安网》、《广播电台》,市党政机关和部门主办的网站工新媒体”采用的稿件每条奖励30元。5・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奖励第一撰稿者30元(包含各区及二级单位信息员b(二)信息采用奖励标准1、 司法部相关刊物采用信息每篇200元;2、 司法厅相关刊物采用每篇100元;对口业务信息采用每篇50元。3、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处采用每篇100元;被市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另奖100元。4、 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局等部门刊发信息每篇80元。(三)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1、 全国性刊物采用的每篇500元;2、 自治区级刊物采用的每篇300兀;3、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处采用的每篇500元;被市领导作出批示的调研文章另奖300元。4、市委政法委采用的每篇100元。四、奖励办法(-)各科部室、支队每季度将媒体采用稿复印件、网站采用打印全页、由媒体盖章的目录及《稿件刊登明细表》一并报办公室审核登记;直属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所列标准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