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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工作规范.doc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19/8/27 文件大小: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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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增殖放流工作规范各位大站长:据资环处意向,今后全省增殖放流工作拟要求我省各级水技站参与具体操作和提供技术服务,省站已草拟一份管理规范草稿(见附件),请在百忙之中针对如下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思考应对,提出切实可操作的措施和处理意见:㈠   目前增殖放流存在什么问题?㈡   针对种苗招标提出意见和建议?㈢   明确各级水技站的职责?能做什么?㈣   水技部门在实施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与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关系?                                               林国清                                           2010年4月28日福建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讨论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发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科学指导和规范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国水生生物保护国家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行政管辖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包括各种渔业经济水生生物以及珍稀水生生物的人工增殖放流等。省、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利用本级财政(或自筹)资金,以及社会、个人实施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接受本规范的指导。(组织结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并将规划或计划报农业部渔业局备案,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协助开展工作;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水技站负责辖区内增殖放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组织实施的增殖放流活动必须服从于全省的总体规划或计划;各级水技站、有关水产研究机构负责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和服务。(运行机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小组以及监督核查小组,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内设招标评审小组。。。小组,负责,,,。各组成员可交叉任职。(各小组职责任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增殖放流工作;审定增殖放流的计划、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放流方案、规章制度及其他放流工作的重大事项。技术专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定增殖放流技术方案(放流地点、放流苗种质量、数量、规格、健康状况、运输技术等),并对方案实施进行指导与核查;拟订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文本;提出与增殖放流技术相关问题的建议;负责解决放流过程中其他的技术问题。监督与核查小组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全面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放流方案的确定)省领导小组应根据资金、环境容量、苗种供应等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福建省水生生物资源放流增殖年度规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通过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农业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放流效果,制定相应放流实施方案和《放流操作技术规程》。第七条(放流方案上报)市、县(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当地水生生物资源状况、水域环境特点等因素,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每年增殖放流的区域、时间、品种、规格、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