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23卷第2期2008年3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0FGUANGXIADMINI、RATIVECA】)-song(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Chongqmg400031,aIilIa)[Abstract]Aimatinvalidcontractlitigationtheissuefocusofthetimelimitedefficacy,thistextdiscussedto~)nfilTncontractinvalids}lldn’tbesubjectedtolitigationtimelbruitedefficacythereas0noftherestriction,andmakeaoomme~ttothepartoon·,—tractisconfirmedinvalid,ordingtothedifferentcircumstance.[Keywords]invalidcontracts;limitationofaction;apply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探析苗小松(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摘要]针对无效合同诉讼时效的争论焦点,文章论述了确认合同无效不应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原由,并对部分相反观点作了评述。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赔偿损失、返回原物等请求如何适用诉讼时效,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关键词]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中图分类号]DF5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628(2008)02一oo82一O4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就无效合同所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对此也未达成共识,在分析或适用过程中存在理由各异、标准多元的情况。归纳起来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二是合同无效后当事人要求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请求如何适用诉讼时效。以上问题的争议可能源于法学理论的模糊性、实践中的复杂性等多种原因,也许及时出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就能统标准减少争议,但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应建立在理论的合理分析上,因此对以上争议问题的再澄清仍为重要。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对无效合同的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部分西方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意大利民法典》第1422条“宣布无效的诉权不受时效届满的制约。但是,取得时效和要求返还的诉讼的消灭时效之效力不在此限。”《德国民法典》对因合同无效或者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产生的非正常清理合同中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30年。我国法律法规在确认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方面存在缺失。确认合同无效包括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主动确认两个方面,现分别进行讨论。(一)法院能否主动确认合同无效的相关分析法官作为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