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大隈车间土建安装分包合同工程名称:有住产业园大隈车间土建项目承包人:青岛海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青岛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青岛海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青岛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码:A20**********发证机关: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资质专业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贰级营业执照号码:370281228026631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020011-01税务登记证号码:370281706494655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胶州支行账号:3710199770605102413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及其保修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与承包范围工程名称:有住产业园大隈车间土建项目工程地点: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以东、物流大道以西施工现场承包范围:图纸中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暂定陆佰零柒万玖仟玖佰伍拾伍元壹角柒分(¥);合同价款以最终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其中,工程完工后政府返还的劳保费等,由承包方退还给分包方。)承包方每次付款时,分包方须提前提供符合承包方要求的等额发票和收据交与承包方。如因分包方未能及时向承包方提供上述发票和收据的,承包方有权视情况延期或拒付工程款,直至承包方收到上述发票和收据为止。三、工期开工日期:暂定2015年12月10日;在此日期之前需要分包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的调遣、安排;工期节点详见附件一,本工程如果由于发包人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分包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分包人不得因此提出增加合同价款的要求。四、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本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五、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标准创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六、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账号,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3-内承担保修责任。2、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将其债权及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由此给承包人带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八、合同的生效、终止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12月3日合同订立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9--20--21--22--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