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机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总则二、机构管理三、认证实施四、认证证书和标志五、监督检查六、罚则七、附则2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评价的活动。3一、总则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以及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4一、总则5国家制定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统一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标志。6等互利的原则开展有机产品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对外签署的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协议开展相关互认活动。5二、:::仍处于过渡中的两阶段过程(1)主管机构8(2)两阶段的过程①第一阶段:认证机构的批准该批准阶段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包括审查其是否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标准申请需90天。根据该条例的第10条中的内容,在第一阶段,所有国内外认证机构必须具有:•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