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务稽查管理省地税局稽查局--富世亨一、税务稽查的概念是指税务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原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它相关工作。(新稽查规程)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税收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我省地税稽查的现状全面推行“一级稽查”模式。截至2010年底共有稽查机构95个;稽查干部998名,%。2010年共检查2536户,地税稽查部门查补税款38009万元、加收滞纳金1497万元、处以罚款1905万元(稽查年报);。二、税务稽查的主体、客体1、税务稽查的主体是指: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新《征管法》第十四条及《实施细则》第九条)、(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条)。税务稽查机构按照法律规定设立。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税务稽查的主、客体(续)2、税务稽查的客体是指: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具体指向的事物,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税务稽查的对象是指:《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加了“其他涉税当事人”(1)纳税义务人。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扣缴义务人。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征)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和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涉税当事人。车站、码头、机场、邮政等“其他涉税事项”案例1办理樟夏房地产案件中,由于法人代表逃跑、办税人员找不到,在账簿不全的情况下,稽查办案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对房地产企业相对当事人,即房主(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了该房地产企业未按规定纳税问题。三、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是指税务稽查作为执法行为只有在其发生、发展及终结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固有功能。1、监督的职能。2、惩处的职能。3、由监督、惩处职能派生出的教育、收入的职能。案例2、*查获假发票、假监制章、制假设备各一批;7名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直接补缴税款1600余万元;*受稽查威慑力的影响,已经接受假发票的单位主动到税务机关补开发票、缴纳税款550余万元;*由于打掉制售假发票团伙,堵塞了假发票的来源,使国家税款免遭侵害。四、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1、专业化分工和制约原则任何一种权力都必须置于被监督、受制约的状态之中。实行选案、实施、审理、执行专业化分工的税务稽查体系能较好地解决稽查权力过于集中的矛盾。各环节的职能部门各自行使相应的权力,同时每一个环节又接受其他环节的监督,共同形成一个监督、制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