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者: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招待费管理办法(同名23589)业务招待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切实厉行勤俭节约,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费用使用效益,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根据公司总部《xxxx》(xxx〔2015〕426号)精神,结合xxx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招待费定义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并支付的相关应酬费用。包括:1、因业务需要宴请的相关开支费用;2、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参观旅游景点的相关费用;3、因业务需要赠送土特产、礼品等的相关费用;4、因业务需要来公司办事的非本单位员工的相关费用。第二条招待费适用范围1、上级公司主管部门来我司检查、指导、调研工作;2、行政单位来我司检查、指导、洽谈工作;3、兄弟公司来我司交流学习、洽谈合作;4、开拓新有市场,维系客情关系,巩固即有资源的客户单位;5、其他业务招待支出。第三条招待费使用原则1、严格遵徇一事一报原则;预算总额控制,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2、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3、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4、严格执行限额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严控非业务性接待;5、招待工作本着热情、礼貌、细致、勤俭、周到的原则。第四条招待费档次接待1、市分公司领导开展商务招待活动,宴请标准(含酒水、饮料):内部食堂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外部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5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500元。2、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商务招待活动,宴请标准(含酒水、饮料):内部食堂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外部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3、市分公司领导开展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招待活动的标准为:内部食堂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180元,外部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20元。4、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招待活动的标准为:内部食堂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150元,外部餐厅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00元。其他公务招待活动不得赠送纪念品。5、宴请不得提供鱼翅、燕窝和其他同等价位的高档菜肴以及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和其他同等价位的高档酒水。第六条招待费审批管理要素1、坚持费用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开支原则;2、实行“预先申请、额度控制、据实列支”的管理模式。第七条招待费报销时限1、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有效票据报送各级领导初审;2、初审无误通过后,在当月财务报销期间报送财务部复审,再报总经理室审批。第八条财务控制与监督1、招待费报销遵徇谁经办、谁申请、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销,报销时所有票据必须真实有效;2、招待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品清单;3、财务部应严格审查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准确、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招待费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招待费的报销。第九条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