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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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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工作规范.doc

上传人:endfrs 2016/1/1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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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工作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工作规范(农农发[2008]第16号)为贯彻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保证能力验证样品可靠均匀,参照《国际种子检验协会能力验证样品制备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分别对大粒和中粒种子混合和分取步骤给出了图示,可供参考。本规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样品制备的程序及其质量控制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能力验证样品的制备和管理。2制备材料选择依据能力验证计划,应当选择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技术规范》要求的、作物种类适宜的种子批作为验证样品的制备材料。对于同一验证项目不同验证样品,其批次材料的质量水平应当有所差异。制备材料一般直接采用商品种子,不需要事先进行处理。对于种子事先需经消毒处理的,应当在检验指导书上注明;对于种子事先需经水分调节的,应当保证调节后的批次水分平衡均匀。注:种子水分调节可以通过烘干、吸湿方法。例如:样品A不需经过水分调节,样品B可以在30℃烘箱中放置6周调低水分,样品C可以在20℃、RH95%下放置7天调高水分。烘干或者吸湿的温度和时间可根据作物种类、原始水分等因素进行确定。3批次重量确定制备验证样品所需的每一批次种子重量,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批次种子重量=样品重量×样品数目×缓冲系数(F)样品重量依据《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规定的送验样品最低重量要求进行确定。验证项目只安排发芽率的,需取900粒种子的重量;验证项目只安排水分测定的,可以取《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送验样品最低重量的一半。样品数目主要由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机构数目所决定,适当考虑样品异质性测定、备用样品更换所需的数目。缓冲系数(F)是在考虑种子大小、验证项目等因素基础上依据经验进行确定。注:考虑F的目的是增加样品制备成功的保险系数。下列依据经验确定的F值可供参考:只进行发芽率验证的,;中粒种子(千粒重介于10g和100g之间)进行净度和发芽率验证的,;小粒种子(千粒重小于10g的)进行净度和发芽率验证的,。。验证项目只安排发芽率的,按第3章规定,每份样品900粒种子重量为250g,计划制备150份样品,,,实际可取40kg。~,描述大粒种子的验证样品制备过程。、横格式分样器;容量为10kg~12kg的盛样器4个、容量为5kg~6kg的盛样器8个、容量为3kg的盛样器16个;台秤和天平;塑料杯、分样板、分样布等器具。,形成4份10kg的次级样品。,再对分递减成8份5kg的次级样品(盛样器编号为A至H)。,,分别盛放在标为a1、a2、b1、b2、c1、c2…h1、h2的盛样器中。然后,将编号为a1…d2与编号为e1…h2的次级样品混合进行第一次重组,形成新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