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科研管理办法(终)院医字【2009】10号唐山市第二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医院及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办院质量,加快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落实“科技兴院”的战略方针,鼓励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学科学研究,我院于2004年出台了院医字(2004)2号《唐山市第二医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我院的科研管理工作,极大地调动了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该办法中的一些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特对我院科研工作管理做如下规定:一、科研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一)课题申报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包括各级资助项目、国际协作项目、横向协作项目和单位自选项目,必须是在我院独立开展或以我院为主,与外单位协助为辅的科研课题。1、科研课题必须在医教科进行立项登记,纳入科研管理计划,在医院进行科研活动,方能得到有关政策的支持与保障。2、科研课题立项由医教科每年一季度集中受理,按各级部门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由所在科室同意后报送医教科。申请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科研合同,拟定完整的科研计划及设计方案。每位申请者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3、医教科负责《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核、筛选,年初组织召开科研论证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上报立项,经上级科研管理机构批准立项者列为相应级别的科研课题。(二)课题的管理1、课题实施:科研项目一经批准,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做到人员、时间、任务、经费、物资及计划进度的落实,并建立科研实验工作档案、各项实验过程包括文字记录、影像资料以及各种实验记录、课题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均应详细、如实记录归档,医教科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项目批准下达12个月后无特殊原因未开展工作者,按规定予以通报。2、项目负责人权限:①确定该项目组成人员(如工作需要,经过协商有权对项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报医教科备案)。②在规定范围内支配经费。③决定该项目研究论文及成果的署名和排名顺序。④对项目成员提出奖惩建议。⑤按规定分配成果奖金。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因故放弃者,应指定课题组的一名成员或由课题组推荐一名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继续该项目的研究。3、结题与评议:课题完成后由负责人对课题进行全面总结,理论性研究项目必须有论文公开发表,作为结题和鉴定的基本材料,发表论文必须署名唐山市第二医院或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骨科医院,并写出科研计划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经费使用结算交医教科进行结题验收,并推荐成果鉴定。未完成的课题要写出原因,可提出延期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可延期完成,但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否则,医院将终止或撤销课题,并追回所拨经费。(三)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推广和管理1、申请成果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者具有重大意义的计划外项目,凡是按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各项任务、指标所完成的各种科研数据资料要完整、准确,技术成熟完善,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经医院审查同意后,可以由医教科推荐成果鉴定。提交的技术资料需具备以下几方面:①科研成果其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