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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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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来源:智豪刑事律师网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传播性病罪定义: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嫖娼的行为。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传播性病罪的相关刑法条文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投身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传播性病罪的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92]42号)八、怎样认定传播性病罪?根据《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嫖娼的行为。(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二)必须实施了***、嫖娼的行为。至于实际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通过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将性病传播给他人的,不构成本罪。(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1、明曾到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惩性病的;2、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3、通过其他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传播性病罪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有人认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嫖娼,其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对象仍然是那些***、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把性病传染给了这些违法犯罪分子是其自作自受,罪有应得。因此。其行为谈不上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我们认为,***、嫖娼虽然是违法的,但自有国家法律对其行为施加处罚,***、嫖娼违法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不因其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非法侵害,其健康权利同样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嫖娼人员是性病发病的高危人群,身患严重性病仍然进行***、嫖娼,性病就会由此得到迅速的传播和蔓延,对他人身体健康危害之巨是不言而喻的。为了维护善良的社会风气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为***、嫖娼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嫖娼的行为。***、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乱活动时,也容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