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莱布尼茨对中国文化的抑制中国文化论文莱布尼茨的政治哲学长期以来未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莱布尼茨没有系统地论述其政治哲学思想的著作,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主要继承了西方古希腊、中世纪以来的古典政治哲学,不像霍布斯、洛克等反传统的政治哲学家们那样富有独创性、影响巨大。然而,莱布尼茨的政治哲学是很值得去研究的。17世纪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想向来为学术界所忽视,对其重要代表莱布尼茨的了解,可使我们对17世纪错综复杂的政治思潮有更好的把握。与中国学者尤为相关的是,莱布尼茨从青年时代起就一直对中国有着浓厚的兴趣,莱布尼茨与中国现已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然而,不了解莱布尼茨的政治哲学思想,就很难深入理解莱布尼茨为何如此推崇中国的政治和道德文化,以至于建议要请中国派传教士到欧洲传授实践哲学。一、普遍法理17世纪的欧洲处于混乱之中,中世纪的神权统治遭到了宗教改革和世俗君主的严峻挑战,业已日薄西山。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锐对立使得欧洲处于严重的冲突之中。1618一1648年的30年战争更使德国几乎成为一片瓦砾。而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虎视眈眈,随时可以置一盘散沙的德国于灾难的深渊之中。更糟糕的是,貌合神离的欧洲正遭受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强大的军事威胁,历史名城维也纳一度面临着被攻陷的危险。面临着种种时代的危机,莱布尼茨自青年起就与他所崇敬的政治哲学家格老修斯一样,具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即只有在天主教与新教的和解及统一的基础上欧洲才能真正实现和平和繁盛,因而在欧洲恢复基督教政治统一体就成了他毕生的努力目标(无论是政治活动上还是学术思想上)。这就使得莱布尼茨的政治哲学与霍布斯、洛克以及普冯道夫等人的强调世俗的独立主权国家的政治理念大异其趣。莱布尼茨并非没有意识到世俗主权国家的兴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他坚信只有在欧洲重建中世纪般的宗教政治统一体才能避免欧洲陷入无尽的混乱和纷争。这颇类似于孔子、孟子于春秋战国诸侯争霸之际顽强地捍卫着周代的典章制度。在近代早期的大哲学家当中,莱布尼茨恐怕是唯一一个对古代哲学表示敬意的人,这一点在其政治哲学中表现尤为显著。他对近代政治哲学中的背离传统的做法非常不满,他用“普遍法理”的古典政治哲学的自然法理念对近代政治哲学中盛行的意志主义和个人主义进行了批判。传统的政治哲学认为,政治、道德原则(即自然法)内在于事物的本质和秩序之中,并最终源于上帝的理性。而新兴的政治哲学家们(霍布斯、洛克等)则反对中世纪的政治秩序的神圣性与合法性,他们从经验主义的感觉论立场出发,否定任何天赋原则的存在,从而传统自然法的神圣性和先验的普遍性就被消解了,自然法被归结为人的感官欲望和意志的产物。新兴的政治哲学家们(霍布斯、普冯道夫等)在为其自然法思想寻找神学依据时,付诸神学意志主义(1heologicalvolunt耐sm),强调上帝意志的绝对性,认为自然法是上帝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意志的体现,与事物的普遍本性毫无关系,而是反映在当权者的意志之中。莱布尼茨站在传统的神学理性主义()自然法的立场上,对近代的意志主义哲学进行了批判。在《对正义的通常概念的沉思》(1702—1703年)一文中,莱布尼茨首先批判了近代政治哲学中的神学意志主义倾向:“人们都同意凡是上帝意欲的都是善的和正义的。但仍存在着一个问题,即是因为上帝意欲它,它才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