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几点探讨摘要:量刑规范化丁作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z—,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近年来检察机关试行了量刑建议工作。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屮,检察机关在行使公诉职能的时候,赋予检察机关针对被告人量刑问题,向法院提出建议的权利,它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量刑建议;权合法权益;审判监督;公诉质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屮,检察机关在代表国家依法对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除针对被告人行为的定罪问题Z外,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反映等,针对被告人所皿判处的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量刑意见的一种权力。2009年6月1U,《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稈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在全国法院进行试点,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院系统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开端。随着庭审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行使量刑建议权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提高公诉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刑事案件量刑的公正性、防止司法腐败等方面均有积极的意义。在此笔者就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谈H己的儿点认识。一、量刑建议权的属性和特征(一) 量刑建议权从属于公诉权。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行使国家依法赋予的公诉权,其存在的基础在于国家的刑罚权,而量刑建议权从属于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公诉权是量刑建议权的基础,没有公诉权,也就谈不上量刑建议权,它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部分,是公诉权行使的一种体现。(二) 量刑建议权是一种公权力,代表着国家权力。量刑建议权是来白国家的、为维护社会秩序而设立的追诉犯罪的权力。它不同于私权力,虽然相关法律赋予了公民或者法人依法白诉、举证等相关权力,但这些权力都属于私权力,其行为代表的是个体,量刑建议权则不同,它代表的是国家机关,是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来行使的,一种公权力。(三) 量刑建议权是一种司法请求权,不具有终局性。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提出对被告人处以何种刑罚及幅度提出较为具体的意见,其对于法官的最示定罪量刑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和约束力,但其并不是法官据以定罪量刑的唯一依据,最终法官还是要行使白己的H由裁量权进行判断和评价,对案件作出最后的判决。(四)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肴法律监督职能,对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享有监督权。而法院判决结果的公正性是检察机关监督的重要方瓯,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违背事实和法律、明显不公等情形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诉。而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法官白身的审判活动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量刑建议权的行使对于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无疑又是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另一种重要体现。二、 检察机关行使最刑建议权有利于改变现有庭审模式,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前的刑事诉讼活动屮,被告人作为诉讼活动的当事人2—,其地位木应该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地位是同等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全面充分的保障,法院对刑事犯罪行使审判职能,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职能,对犯罪行为进行指控,对于被告人而言,这两个机关都是国家权力的彖征,高高在上,充满敬畏,从法律角度來讲,被告人作为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