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财政厅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各党委、总支、支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省直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號意见,结合财政厅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厅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附件:—二年四月一日财政厅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为深入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任务的意见》(豫组〔2012〕13号)和省委省直工委《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直发〔2012〕10号)精神,现就做好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 基本要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主要是对财政厅直属的各党支部(党总支)定级,各基层党委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开展分类定级工作。要以加强党性锻炼、改进作风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二、 基本标准按照中组发〔2012〕6号文件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党支部的职能定位、职责任务,重点考察“支部书记、工作思路、制度执行、工作业绩、宣传教育、评价反映”等方面的情况。三、方法步骤(一) 统一认识(3月底至4月9日)。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分类定级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此作为推动党组织工作、提升党组织战斗力、激发党员工作热忱的重要举措,通过分类定级,进一步激发党支部活力,实现普遍的晋位升级。(二) 自评互评(4月10日至4月16日)。由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互评表》,在评议过程中,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自评要实事求是,互评要客观公正。评议结果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于4月9日前报送机关党委1903房间。(三) 归纳分类(4月17日至4月20日)。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通过查阅资料、征求意见、调查摸底的方式,对各党支部情况进行一次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各支部的建设状况,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换届是否按期、“三会一课”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思路是否清晰、群众是否认可,并对自评互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为机关党委最后定级提供充分依据。(四) 确定等级(4月21日至4月25日)。召开机关党委全会,根据各单位自评互评结果和调查摸底、归纳分类情况,对照定级标准研究确定等级。定级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一般”。(五)总结提高。机关党委对分类定级结果进行通报,提出下一步工作的要求和意见。进入“优秀”行列的党支部要进一步总结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巩固提高;被定为“良好”的党支部要对照先进查找不足,积极向先进看齐;被定为“一般”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教训,并通过取长补短、及时整改,跨入先进行列。四、组织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