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构建项目协调体制通知通知书近年来,我区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有效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随着宏观政策变化及我区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张, 重点项目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 对政府决策、项目生成、具体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组织实施我区新一轮项目带动工作, 提升项目实施水平, 经研究, 决定在设立区重点项目办( 以下简称重点办) 的基础上, 进一步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通过落实“五个强化”,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筹划、储备和论证, 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督促和协调服务,做好与省市衔接,促进项目更快更好地生成、落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项目工作领导。成立区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由区长任组长, 副区长、任副组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区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依托在重点办,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兼任。各重点项目要切实落实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明确一个责任人, 成立一个工作班子, 制定一套工作方案, 必要时可成立建设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强化重点项目前期筹划。各乡镇( 街道)、区直部门必须将正在洽谈、拟建及规划的项目情况、设想、意向及时报送重点办汇总。重点办要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导向,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考察研究,多方收集信息,确定是否列入项目论证,按“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 分轻重缓急, 按成熟程度, 完善扩充近、中长期项目库, 并以规划先行的原则, 作为编制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要加快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估机制, 强化项目评估, 必要时邀请专家、中介机构论证, 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精心筛选出支撑带动项目, 编制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积极争取列入省市计划盘子,同时强化对外招商和推介活动,优选投资者,争取项目尽早尽快落地。三、强化项目建设过程协调。建立定期不定期调度工作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局面。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由重点办负责召集, 主要听取各项目业主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协调; 不定期会议由重点办或项目业主提议, 根据需要随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或提交区主要领导、项目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重点办要加强会后各项工作跟踪督促, 对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及时向区主要领导和项目分管领导反馈; 各项目业主要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工作时限及质量要求。四、强化实施进程跟踪反馈。建立项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