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写字楼物业管理协议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1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车辆行驶及停泊。,(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资料;;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3月日止。、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