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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164922429 2020/6/24 文件大小:3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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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至登封高速公路市境段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至登封高速公路市境段监理工作管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廉洁、高效的完成“三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工作任务,确保省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打造美丽中原和精品示工程各项创建目标的实现,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杞登分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至登封高速公路市境段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第二章监理职责第三条本项目设置总监办和驻地办二级监理机构,负责对本项目有效实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三控三管一协调”(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协调)及环保、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并积极协助业主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第四条总监办职责(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并须达到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检查项目及频率要求;(二)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四)审批各驻地办主持编制的监理细则;(五)参加设计交底;(六)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七)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八)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九)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十)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工地试验室,抽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和驻地办工作;(十一)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十二)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十三)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十四)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十五)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十六)签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十七)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十八)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十九)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二十)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二十一)协助项目公司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二十二)参加项目公司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二十三)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项目公司;(二十四)签认交工结账证书;(二十五)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二十六)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二十七)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二十八)签认最后支付证书;(二十九)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第五条驻地办职责(一)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检查项目和频率的要求;(二)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三)在总监办的安排下,参与编制监理计划;(四)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五)参加设计交底;(六)按规定程序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七)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调整计划;(八)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九)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十)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十一)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十二)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十三)审批施工测量放线;(十四)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十五)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十六)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十七)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十八)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十九)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二十)验收构配件或设备;(二十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二十二)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二十三)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二十四)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二十五)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二十六)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二十七)编写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的监理月报;(二十八)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二十九)编制合同段监理竣工文件;(三十)编写本驻地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