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XX年XX月(管理制度)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法规标题】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英文译本】mercialBanks【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F第3号【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时效性】尚未生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法规类别】银行监管【唯壹标志】154113【全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已经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主席:刘明康二◦壹壹年六月壹日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有效控制商业银行的杠杆化程度,维护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 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壹级资本和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第四条商业银行且表和未且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及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六条银监会对银行业的整体杠杆率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加强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分析和防范。第二章杠杆率的计算第七条商业银行杠杆率的计算公式为:第八条壹级资本和壹级资本扣减项为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所采用的壹级资本和壹级资本扣减项。第九条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计算公式为:第十条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壹)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按照本办法附件所列示的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二)其他表内资产于扣减针对该项资产计提的准备后,计入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商业银行于计算表内资产余额时,不考虑抵质押品、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信用风险缓释因素。商业银行于计算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时,能够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对回购交易和衍生产品交易采用净额结算方法进行调整。第十壹条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壹)表外项目中无条件可撤销承诺按照10%的信用转换系数计算。(二)其他表外项目按照100%的信用转换系数计算。无条件可撤销承诺指商业银行于协议中书面列明无需事先通知、 有权随时无条件撤销,而且撤销不会引起纠纷、诉讼或给银行带来成本的承诺。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计算且表杠杆率时,且表范围和计算方式依据银监会关于计算且表资本充足率的关联规定确定。第三章杠杆率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杠杆率管理的最终责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杠杆率管理的实施工作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设定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目标杠杆率,有效控制杠杆化程度。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定期报送且表和未且表的杠杆率报表。且表杠杆率报表每半年报送壹次,未且表杠杆率报表每季度报送壹次。第十六条商业银行杠杆率信息披露应当至少包括杠杆率水平、壹级资本、壹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