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凤州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1)为了预防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定。(2)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3)消防工作由学校领导,校长(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保卫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4)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消防安全责任 1、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及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8)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7)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处室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库房储存物资的性质,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校各处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2)食堂伙房、配电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3)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4)饭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仓库)、各专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5)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