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中锐地产集团公司项目公司发包、采购实施细则发包、采购基本原则公平、公平、公布原则。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的“三公原则”以公司利益为重,工作积极主动,并严格遵守公司系统化运作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原则。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不得以公谋私,收受礼品贿赂。坚持对外交涉至少两人以上参加,恪守商业秘密。回避原则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发包,采购的经办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说明情形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参与发包、采购业务的公司专业部门和技术评标人员。前款所指利害关系,是指对发包、采购经办人员及相关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产生影响的各种关系。成本控制原则严格按照集团批准的《上海中锐地产集团公司成本治理制度》、《项目发包、采购分工及控制》等文件,在确保安全、质量等的前提下求得最佳成本控制成效。深入了解市场信息,同行成本控制水平,力求最佳性价比。做好业务资料信息积存、提供业务水平。项目发包、采购主要控制节点项目招标计划及集团批准的半年度项目招标工作计划表―――项目公司及业务部门编制提出《项目招标提请单》----项目公司提出《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报审表》―――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审核部填写提出《考察单位名录确定表》―――审核部填写,附《资格预审表》提出《招标文件流转审核表》---审核部组织,其中技术条款由规划设计部、项管中心及项目公司共同负责编制,工程治理条款由项目公司负责,商务条款由审核部负责提出《投标入围单位名录确定表》---提出《投标单位考察表》---审核部组织,项管中心、项目公司及相关业务单位参与《中标单位审批表》----附综合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提出《合同审批表》---审核部组织合同商谈、签订工作,项管中心、项目公司及相关业务单位参与。上述按《中锐地产集团成本治理制度》规定进行节点报批时须附前一工作节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发包、、采购工作的实施以经审核批准的《招标提请单》为起点。项目公司和地产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项目发包、采购分工及控制》、《项目招标工作计划表》的规定,提起相应的《招标提请单》。地产集团公司审核部及驻项目公司审核部按发包采购分工进行发包采购工作,未列入《发包采购分工》的项目,审核部应在集团领导批准后启动招标工作。其中预估费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审核部负责,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驻项目公司审核部负责,驻项目审核部负责发包采购的项目在立项前及发包采购工作终止后交集团审核部备案。集团审核部、驻项目审核部应登记发包采购工作治理台帐。对于预估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核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报审表》,表中主要内容包括预估金额、招标方式、付款条件等。审核部招标工作启动前须组织完善发包、采购必备条件,包括图纸、技术标准等。若不具备招标相关条件,审核部应在启动招标工作前以内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发包、采购技术条件、进场或交货时间等,包括其补充和变更,均必须由项目公司及相关部门以《工作联系单》形式确认、传递,以保证发包、采购工作的准确性。提出《考察单位名录确定表》---招标小组组织举荐是否需考察及在何时考察由招标小组讨论决定。列入地产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是确定单位的基础。如需增加新的供应商由审核部提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请相关业务部门举荐或媒体查询方式,项目公司、业务部门应提供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审核部负责组织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有效期为提出资格预审结论报告日起90天,有效期内的承包商、供应商可省略资格预审。审核部根据资格预审资料组织项管中心、项目部及相关部门进行资格预审。下述资格预审项目必须满足: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益:指具备有效、完整的工商登记、营业许可和税务登记等文件;具备履约能力:指拥有专业技术资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装备、体会及治理能力等;具备实绩:指在以往三年中,拥有成功承担类似业务的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对于须具备专项资质的发包、采购,参与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审核部组织对通过资格预审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审核部事先拟定考察目的、内容,并于考察终止后,填写《项目考察意见表》。招标小组在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填写《投标单位确定表》报集团领导审批。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审核部组织编制招标/询价文件。招标文件的范本由审核部提供。商务条款有审核部负责编写,技术条款由地产集团规划设计部和项管中心负责编写,工程配合及相关条款由项目公司或业务部门负责编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交审核部汇总上报审批。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招标书》;《招标须知》;《项目概况》;《合同主要商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