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转载固定价格合同风险道短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2010-10-2317:29:02)转载原文昧签:分类:造价杂谈转载原文地址:固定价格合同风险道短长作者:广州专业工程律师因2008年美国次贷问题引发的金融危机业已演变成波及全球的金融海啸,并迅速发展成为蛀蚀全球经济的风暴,受其影响,全球建筑市场也遭到了重创。在国内,政府通过进行宏观调控的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的这种宏观调整政策,使得建筑市场领域的人工费、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给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签订固定价格的合同带来更大的风险。笔者就针对目前形势下如何防范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做一剖析。固定价格合同存在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是目前建设市场很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其是工程发承包计价三种合同价格方式之一。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风险范围之外的内容给予调整。为此,固定价格合同也就有两种形式即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笔者结合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来分析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特点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造价易丁结算。由丁合同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丁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减少业主与施工单位因为工程结算引起的争议,简便了工程结算程序。特点二:固定总价合同中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带来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活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如果在投标时承包商对工程量漏算、错算,还将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特点三: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索赔机会少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固定价格合同因其价格固定,不随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很受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些外资企业的欢迎。但在目前市场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对施工企业造成的风险还是比较大,主要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材料价格变动因素造成的风险。建设工程本身需要大量的物资、材料,在如今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整个工程的建设期内,物资、材料的市场价格一成不变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材料涨价的风险几乎全部由承包商来承担。工程量增加造成的风险。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变化很多,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之前对图纸及活单要进行详细的计算, 不得漏算、少算。但有时工程投标时间太短,施工企业